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;销售电子产品、建筑材料、机电设备及配件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服装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计算机系统服务;专业承包、劳务分包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